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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

問1. 校內公共區域土木與水電方面維修申請
  • 請先至營繕組首頁維修專區網路請修系統登錄,該網路申請單始能傳送至營繕組,本組收件後再派相關人員至現場施作或委外招商。
  • 如為學生宿舍區,請點選學生宿舍區選項送出維修申請單。
  • 如為教學行政區及教職員宿舍,請點選教學行政區及教職員宿舍選項,惟教職員宿舍之維修申請單,將由本組轉送保管組處理。
  • 請修系統網址:https://fix-oga.nsysu.edu.tw/login
問2. 使用單位如何配合辦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工程採購及流程
  • 使用單位提送動支單及需求書,如需設計監照單位協助,則由使用單位另行提出動支並由本組辦理技術服務招標。若需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,應由使用單位報部核准。
  • 工程招標作業部份,技術服務廠商或本組完成招標文件後經使用單位確認,由本組訂定開標日期,簽核營繕工程底價單(使用單位得協助訂定底價),辦理招標、開標作業。
  • 履約管理部分,依契約規定廠商申報開工,使用單位應適時注意工程執行情形,若有不符合使用需求或設計圖說等,應即刻通知本組協調廠商改正。
  • 工程完工後,由使用單位會同本組承辦人及承商進行完工勘驗。
  • 勘驗完畢後由本組排定驗收日期,使用單位應配合會驗,並得提出驗收缺失供主驗人參考以要求廠商改善。
  • 驗收合格後,使用單位應依契約規定辦理點交及接管。